
无偿献血者享受哪些权益
1、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享有血费减免的权益;
2、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父母(配偶、子女)可享有优先用血权益;
3、在衡荣获全国奉献奖金奖的献血者(献血量达8000毫升以上)可享有三免政策。
无偿献血费减免的规定
减免对象
减免对象: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(献血者的配偶,子女,孙子女,父母,祖父母,外祖父母,兄弟姐妹,以及其配偶的父母,祖父母,外祖父母)。
减免标准
(一)献血者本人减免标准
1.献血量(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,下同)累计900毫升以上(含本数)的,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临床用血费用。
2.献血量累计600毫升(含本数)以上不满900毫升的,献血者本人报销三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。
3.献血量累计600毫升以下的,献血者本人报销二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。
(二)献血者直系亲属减免标准
献血者直系亲属可共计报销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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